中国的政党制度适宜于中国的国家建设和发展,中国政党制度实践的是有领导的党派联合执政、多元协商、合作治理国家的政治形式,既不是一党制,也不是多党制,而是结构化的多党派协商合作制。中国政党制度内含一体多元结构,它不仅适宜于中国的社会形态的内在结构及其现代化转化,而且适宜于中国的国家建设和民主成长,其进步与发展能够为中国的国家建设和民主成长提供新的资源与新的空间。
政党是现代政治区别于传统政治的重要标志,是现代政治生活得以展开的核心要素。在现代政治框架下,政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所形成的制度性政党关系、行为规则和运行形态,则构成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政党制度在规范政党的地位、功能与运行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国家政治生活的全局。然而,任何国家的政党制度,既不完全是政党或政党关系所决定的,也不完全是国家制度体系所决定的,而是决定政党生存与发展的社会和国家所共同决定的,是国家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但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这种相互作用往往可能体现为国家的力量,或者是社会的力量,从自身的利益和愿望出发,对政党制度提出要求,以塑造理想的政党制度。于是,人们自然就会产生这样的疑惑: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的确立,应该基于党派的原则与民众的理想,还是应该基于社会运行的规律与国家建设的要求。针对这样的疑惑,本文的出发点认为:深思熟虑的国家建设与政治发展应该从国家与社会内在要求及其相互作用中,选择和确立适宜的政党制度。
一、政党与社会
人类生活的自我组织逻辑很清楚:先组织社会,后组织国家,国家在社会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人的进步与发展,必然带来社会组织与结构的变化和发展,进而带来国家组织与运行的再造。人以类聚。利益、志趣相投的人们,必然在社会中形成他们自己的组织。这种组织一旦力图通过掌握国家政权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就转换为政党。以利益和志趣形成团体或组织,是人的天性,自古有之,因而,导致政党出现的关键是国家权力体系对社会开放,它使得社会团体和组织有可能通过掌握国家政权来实现其利益与愿望。国家权力体系对社会开放,是民主发展的必然体现。从这个角度讲,民主确实是政党产生的前提,政党是民主发展的动力。可见,基于一定团体或组织形成的党与派自古有之,但由此所形成的政党,则是人类社会迈入现代化,出现了现代民主体制之后。意大利政治学家G.萨托利说:“政党,我们知道,是一个为新的事物而起的新名字。说这个名字新是因为事物是新的。这个词直到16世纪才在政治意义上使用。”[1](P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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