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中午12时许,上海市奉贤区一名协查员在用引诱“黑”车(无证营运车辆)“入套”的方法协助路管所收查“黑”车非法载客证据时,被司机连刺两刀身亡。(据《东方早报》)
近些年来,一些执法部门设奖招募协查员、协管员等,以“钓鱼”的方式打击非法活动的做法比较常见。拿此次上海协查员被刺事件来说,其看似是执法部门主动执法,为了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车辆营运情况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事实上,其不合理性显而易见,合法性也有待商榷。
首先,不正常甚至是不合法的利益驱使。其一,执法部门用奖金驱使一些社会人员协助执法,让他们去执行执法任务,对承担执法过程中可能遇上的危险,明显的有懒政之嫌。而给予协查人员的奖励从何而来、奖励多少等问题,也足以让人担忧:这其中会不会生出利益分配矛盾或者腐败来。其二,执法部门在巨额罚款面前被利益驱使。据报道,上海的这个非法营运的司机之所以刺死协查员,就是出于被“钓”之后将会面临巨额罚款的担忧和愤恨。抛开执法部门该不该对协查员的死负法律责任这一问题,我们也不禁要问:这种“以罚代法”的执法方式早已经被公认为不尽合理,为什么还在上海的路管部门大行其道,以致于弄出“设套”的执法方式来?其背后的利益驱动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其次,执法部门缺少对法律的最起码敬畏,走入了“以非法治非法”的执法误区。无照营运绕乱营运秩序,是一种典型的非法经营活动。保护良性竞争,打击非法营运没有错,但也应该有一个方式和方法问题。路管所协同公安部门、车管部门等,加大人员投入、规范营运管理、加强营运检查,定点设卡也好,突击检查也罢,那一个方法不好,不能达到目的?非得想歪点子,用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以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方式去“设套”执法?其背后隐含的一些执法部门急功近利、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执法思想值得我们警惕。
最后,笔者觉得,上海这个女协查员的血不能白流。在此次事件之后,我们的相关部门都应该好好反思:一些司机为什么非法营运?是开着私家车的有钱人想捞一点外快,还是为了生存的老百姓对办理营运证件费时、费力、费钱等弊病的一种应对方法?而面对主观故意的非法营运者,我们除过以非法的方式“设套”之外,还有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至少,也应该让法律的权威性建立在执法者的公正性、光明性、无私性的基础之上。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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