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保安当成家丁和打手
肖先生投诉:他和朋友到厦门莲坂欢唱KTV唱歌,因买单时看法不同发生争执,十几个保安拿铁棍打他们!肖先生的头部和嘴巴有明显伤痕;他朋友的牙齿被打掉两颗。(1月24日《海峡导报》)
所谓保安,辞典上的解释为:“对人或事物加以保护,使之安全或稳定不乱。”对保安这个职业,我们并不陌生。无论是企业,或公共场所,看到保安,至少给百姓一种安全感。遇到危急事件,除向警察求助外,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保安。
可从肖先生的投诉来看,莲坂欢唱KTV的这十多个保安的做法,显然与人们心目中的保安大相径庭。肖先生介绍,当时持会员卡的朋友把包落在包厢,回去取,他报出会员卡持卡人名字及身份证号要求打折,工作人员则坚持要持卡者本人到场才能打折。
这并不是解决不了的矛盾。即使现场有一些争执或口角,即使从某些角度看,店方有一些道理,如果现场如肖先生所说,那十几个带铁棍的保安面对其中只有两名男性的顾客,应该能合理掌控局面才是。退一步说,若无法解决分歧,也可向警方求助。但这些保安却连人家的牙齿都打掉了。这哪里像公共场所的保安?倒有点像影视里的家丁和打手。
有些企业在招收保安时,指明党员优先聘用,退伍军人优先聘用等等,这说明保安必须具有一定的素质。但这家娱乐场所的保安,如果从新闻上看,名义上是“保安”,实际上招收的标准恐怕更接近 “家丁”和“打手”。
文明的厦门,需要文明又规范的保安,这个案件应该要尽快有个说法,而各类场所也应以此为鉴,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切实地为厦门的文明和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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