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剥离院士头衔附加的利益,那么,以什么身份当选院士、当选者年龄多大、当选者退不退休,都不是什么问题。】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1月1日启动,这是自去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为规范院士增选工作,两院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据工程院人士介绍,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 增选院士新规有一些进步之处。像限制处级以上干部参选,如果落实,将防止再次出现类似张曙光参选院士的情况;而对院士实行学部之外的全体院士“终选”、取消部门遴选,也可避免“烟草院士”这样的丑闻。但是,新规并没触及院士利益化这个实质性问题,因此进步有限。 院士本来只是最高学术荣誉,但在我国则被附加了诸多利益,包括当选了就不退休,不但享有经济待遇,还拥有学术特权,在重大课题申报、重要学术评审中有高人一等的话语权。因此,当选院士就不仅是个人荣誉,还牵涉到切身利益,甚至是院士所在机构的利益。在院士头衔利益化的驱动下,出现了增选时的“跑要”现象、行政领导掌控学术权参选院士等问题,遭到舆论广泛质疑。 如果不剥离院士头衔的利益,目前存在于院士增选中的问题就很难清除,比如,取消部门遴选貌似将院士评选与部门脱钩,但既然当选院士还是本人和单位的利益,“跑要”现象怎会自动停止;而处级以上干部不参选只是“原则上”,并非一刀切,该规定是否适用于高校和科研机构也仍不确定。 如果能剥离院士头衔附加的利益,那么,院士以什么身份当选、年龄多大、退不退休都不成问题,因为当选者只有学术荣誉,没有任何特殊利益,也没有学术特权为自己或团队谋利。 而若要剥离学术头衔的学术利益,则要整体推进我国学术管理和评价去行政化。正是由于对学术实行行政管理、评价,导致在科研课题、项目申请、成果评价中,看重申请者的头衔和职位,才导致大家拼命争取获得某个头衔。从院士到长江学者、“千人计划”,我国学者被“学术头衔”分为三六九等。这种局面不利于学术的自由、平等竞争,也难培育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土壤。 学术行政化和学术头衔利益化,是我国提高学术质量、建立良好学术风气的最大障碍,需要通过改革破除。这要求高校、科研机构推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切实建立学术同行评价体系。如此,学术评价才能回归学术本位,院士等学术头衔也才摆脱行政与利益的纠缠,回归头衔、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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